9月17日,《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發行與承銷業務指南第3號——股票代碼管理》(簡稱《股票代碼管理指南》)正式發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指南施行后刊登招股意向書或招股說明書、啟動發行工作的,適用其規定。后續,上交所將同步修訂《主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與上市業務指南》《科創板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發行與上市業務指南》相應內容。
《股票代碼管理指南》遵循統一規則、公開透明、保持彈性、不搞例外的基本原則,明確了發行人可采用搖號選號等方式確定股票代碼。采用搖號選號方式的,上交所發行承銷業務系統將從發行人擬上市板塊對應的股票代碼段內,在前100個未使用代碼中(升序排列)隨機抽取10個備選代碼,發行人從中選擇1個作為股票代碼。搖號代碼區間將按股票代碼數值從小到大依次更迭補充,保證搖號代碼區間始終為100個,確保搖號選號公正、公平。
下一步,上交所將在中國證監會的統籌指導下,完善發行上市業務相關規則,優化發行承銷業務系統,不斷提升服務工作質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