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6日,上海證券交易所與德意志交易所集團(以下簡稱德交所)、中歐國際交易所(以下簡稱中歐所)簽署互聯互通存托憑證業務專項合作諒解備忘錄。這是上交所積極推動落實資本市場高水平制度型雙向開放、進一步深化中德證券市場合作關系的重要舉措,同時也標志著滬德兩地互聯互通存托憑證產品開發、信息交換和人員交流等合作方面邁入新的發展階段。
上交所長期以來與德交所保持良好的合作和交流。2015年,在中德兩國監管機構和政府的支持和認可下,上交所與中金所、德交所合資在法蘭克福成立中歐所,致力于為中歐企業和國際投資者提供更便捷的金融服務。2022年,中國證監會優化境內外證券市場互聯互通存托憑證機制,將德國市場納入境外市場范圍。2023年,第三次中德高級別財金對話將進一步支持互聯互通存托憑證業務納入成果清單。目前,滬德兩所互聯互通存托憑證規則、業務、技術、市場已準備就緒。根據備忘錄約定,滬德兩所將繼續推進更為廣泛和密切的合作,同時充分發揮中歐所鏈接兩地的優勢,共同為互聯互通中國存托憑證和全球存托憑證的發行上市提供服務。
近年來,在中國證監會的統一部署和指導下,上交所一直致力于深化境內外證券市場互聯互通,穩步推進資本市場制度型開放。未來,上交所將繼續加強與境外交易所的交流合作,發揮好已有成熟互聯互通機制的積極作用,探索境內外資本市場合作的創新模式,切實推進我國資本市場高水平雙向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