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公告〔2023〕25號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期權試點做市商業務指引》(以下簡稱《做市商指引》)的相關規定,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同意東方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廣發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泰君安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國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華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海通資源管理有限公司、申萬宏源證券有限公司、招商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14家公司成為本所華夏科創50ETF期權主做市商,同意長江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西部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永安資本管理有限公司3家公司成為本所華夏科創50ETF期權一般做市商。
特此公告。
上海證券交易所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