衍生品業務部函〔2015〕1號
各期權經營機構:
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股票期權開戶工作已于1月26日正式啟動。請各期權經營機構按照本所相關要求,積極組織合格投資者盡快做好股票期權開戶工作。現就開戶過程中期權經營機構集中反映的幾個問題說明如下:
一、 與期權投資者開戶流程相關指導性文件有哪些?
答:各期權經營機構應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期權試點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指引》、《關于投資者開立衍生品合約賬戶有關事項的通知》以及《關于做好股票期權投資者臨柜開戶服務的通知》的具體要求,做好期權投資者開戶工作。相關文件請參見本通知附件1、附件2 和附件3。
二、 對于部分結算銀行尚未完成相關銀衍開戶準備的情況該如何處理?
答:對于符合要求的合格投資者,期權經營機構可先為其開立衍生品合約賬戶和衍生品保證金賬戶,待結算銀行銀衍開戶準備就緒后再協助投資者開立銀行結算賬戶。
三、 投資者開戶過程具體需要拍攝哪些內容?對攝像器材是否有具體要求?機構投資者開戶是否也需錄音錄像?
答:期權經營機構只需完整記錄投資者抄寫《股票期權風險揭示書》及相關開戶文件中的承諾文字的全過程。相關攝像只需清晰、穩定、流暢即可。本所并未對攝像器材做特別要求。各營業部可使用現有電子器材(如:手機、相機等)對開戶過程做錄音、錄像。該攝像要求只針對個人投資者開戶,對機構投資者開戶本所不做硬性要求。
四、 股票期權正式上線后,將對股票期權全真模擬交易做何安排?
答:為保障ETF期權正式上線后的平穩運行,本所擬于期權正式上線后暫停股票期權全真模擬交易一段時間。請各期權經營機構盡快安排投資者開立模擬期權賬戶,并完成所需的模擬交易經歷,避免影響期權投資者的開戶工作。
五、 普通機構投資者參與期權交易需完成哪些期權模擬交易經歷?
答:普通機構投資者參與期權交易,相關業務人員應具有本所認可的期權模擬交易經歷(通過該機構開設的賬戶),具體交易經歷要求比照個人投資者申請三級交易權限所需交易經歷。
六、 根據《關于進一步加強股票期權投資者適當性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的相關要求,部分期權經營機構自查后提交了投資者知識測試成績取消申請,這部分投資者何時可以重新申請考試?
答:本所相關部門正在后臺抓緊處理有關測試成績取消的申請,預計這部分投資者明日起可重新申請參加期權知識測試。
七、 對于指定交易在證券公司6個月以上的要求,這6個月是否必須連續計算?
答:個人投資者在證券公司開戶,必須滿足指定交易連續6個月的要求。
八、 在期貨公司開戶6個月以上的個人投資者經IB業務介紹到證券公司或期貨公司開戶,是否仍需滿足指定交易在被介紹方6個月以上的要求?
答:在期貨公司開戶6個月以上的個人投資者經IB業務介紹到證券公司或期貨公司開戶,不需滿足指定交易在被介紹方6個月以上的要求。但投資者仍需滿足本所股票期權適當性管理指引中對資金實力、金融期貨交易經歷、期權知識測試、模擬交易經歷、風險承受能力等方面的要求。期權投資者適當性綜合評估由介紹方實行,被介紹方須對綜合評估結果進行核對,雙方須在IB業務合同中明確各自責任。
九、 總體來看,上交所對投資者采取了非常嚴格的持倉限額管理。是否考慮上市后逐步放開相關額度限制?
答:期權是最復雜的衍生產品之一,其風險遠高于現貨。為避免投資者在期權交易中因不熟悉期權特性發生較大損失,本所將實行循序漸進的限倉管理制度。本所將于本周完成上線初期持倉額度的評估,并及時向市場公布。
本所將對所有初次進入期權市場的投資者(個人以及機構投資者)實行嚴格的限倉制度,待投資者交易一段時間、充分了解期權特性后,對投資者逐一逐步放開額度限制。例如:若上線三個月后將原有投資者的持倉額度提升到1000張,新開戶或未滿三個月的投資者的持倉額度仍為20張。上線后相關額度調整事宜,本所將另行通知。
十、 對于券商自營的通關測試,上交所有哪些安排?
答:為了驗證市場各方期權技術系統生產環境的就緒情況,本所擬于本周六和下周六安排兩場基于真實賬戶的通關測試,該通關測試是券商自營參加真實期權交易前的必備環節。如券商自營未參加這兩次通關測試,則在上線后很長一段時間無法參與股票期權交易。
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本所根據市場運行情況對部分合格投資者放開了限倉制度,只要是新參與的自營機構,都要受到較嚴格的限倉制度(參見問題九)。
十一、 完成期權合約的行權是期權投資者開戶前必備的期權模擬交易經歷。期權上線前對期權模擬交易中的行權有何安排?
答:為幫助投資者在期權正式上線前充分了解行權流程,本所擬于下周一至下周五安排五場行權演練。具體安排參見本通知附件4。
十二、 股票期權上線初期,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QFII)和滬股通投資者能否買賣ETF期權?
答:根據《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境內證券投資管理辦法》和《上海證券交易所滬港通試點辦法》,股票期權產品暫不納入交易范圍。
十三、 銀行理財、資產管理計劃等特殊機構發行的產品如何開立期權賬戶?
證券公司、基金及其子公司、銀行、保險公司、信托公司等特殊機構發行的產品,如公募基金產品、私募產品、信托計劃、資產管理計劃、銀行及保險理財產品等,如果選擇證券公司結算模式,須向中國結算申請開立證券賬戶,由證券賬戶指定交易所在證券公司或期貨公司開立衍生品合約賬戶;如果選擇托管人結算模式,則須按照現有證券賬戶開立方式向中國結算申請新開立一個普通證券賬戶,并將該證券賬戶指定交易在證券公司或期貨公司,由證券賬戶指定交易所在證券公司或期貨公司開立衍生品合約賬戶。
特此說明。
附件1:《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期權試點投資者適當性管理指引》
附件2:《關于投資者開立衍生品合約賬戶有關事項的通知》
附件4:《關于最后交易日、行權日、到期日、行權交收日調整的通知》
衍生品業務部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