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發〔2019〕110號
各市場參與主體:
為規范股票期權組合策略交易業務,提高資金使用效率,降低期權交易成本,維護期權交易秩序,上海證券交易所和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共同制定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股票期權組合策略業務指引》(詳見附件),現予以發布,并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其中,關于單邊平倉的規定(第十七條至第十九條)和備兌開倉轉為保證金賣出開倉的規定(第二十四條)暫不實施,具體實施時間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股票期權組合策略業務指引
上海證券交易所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