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函〔2023〕658號
各市場參與人:
近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第一屆股票公開發行自律委員會(以下簡稱自律委)召開了第一次工作會議,討論了科創板自律委行業倡導建議的銜接安排。為促進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下企業平穩發行,防范可能出現的潛在風險,自律委建議借鑒科創板試點注冊制的經驗,復制推廣實踐中行之有效的倡議安排,適用于主板、科創板證券發行承銷活動,并提出行業倡導建議(詳見附件)。
對于自律委做出的行業倡議,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表示尊重與支持,并呼吁市場各方共同遵守,規范理性開展業務活動,支持主板、科創板證券發行承銷工作平穩有序。本所將在發行承銷過程監管工作中,對發行人和中介機構遵守行業倡導建議的有關情況予以重點關注。
本所于2019年6月8日發布的《關于轉發〈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公開發行自律委員會促進科創板初期企業平穩發行行業倡導建議〉的通知》(上證函〔2019〕936號)、2020年10月16日發布的《關于轉發〈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公開發行自律委員會促進證券公司優化科創板股票發行承銷工作行業倡導建議〉的通知》(上證函〔2020〕2269號)和2021年9月18日發布的《關于轉發〈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股票公開發行自律委員會促進科創板股票發行承銷規則修訂實施平穩過渡行業倡導建議〉的通知》(上證函〔2021〕1599號)同時廢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公開發行自律委員會支持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下企業平穩發行行業倡導建議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二三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