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函〔2021〕1286號
各交易參與人:
為進一步提高市場服務水平,提升業務辦理便利性,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證券交易資金前端風險控制相關業務辦理將由會員專區調整至業務管理系統平臺會員業務模塊。涉及調整的業務包括自設額度申報和查詢、最高額度查詢、特定交易單元的指定、撤銷和查詢、關聯交易單元查詢、聯系人名單報備等。
結合上述調整,本所修訂了《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資金前端風險控制交易參與人業務指南》,并更名為“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業務指南第5號——證券交易資金前端風險控制業務”,現予發布,并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本所于2018年4月4日發布的《關于發布<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資金前端風險控制交易參與人業務指南>的通知》(上證函〔2018〕351號)同時廢止。
上述業務指南全文可至本所官方網站(http://www.starbig.cn)“規則”-“本所業務指南與流程”欄目查詢。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業務指南第5號——證券交易資金前端風險控制業務》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二一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