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證公告〔2019〕56號
根據中國證監會和香港證監會關于實施滬深港通南向投資者識別碼制度的聯合公告及相關安排,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擬對《上海證券交易所滬港通業務實施辦法》進行修訂,增加相關條款(詳見附件)。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9年12月6日。
有關意見或建議可通過下列兩種方式提出:一是登錄本所官方網站(http://www.starbig.cn),進入“規則”欄目下的“公開征求意見”專欄提出;二是以書面形式反饋至本所,通信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浦東南路528號上海證券交易所國際發展部,郵政編碼:200120。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證券交易所滬港通業務實施辦法(2019年第二次修訂)(征求意見稿)
2.《上海證券交易所滬港通業務實施辦法(2019年第二次修訂)(征求意見稿)》起草說明
上海證券交易所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