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完善基礎設施公募REITs配套規則體系,保障試點工作有序開展,按照中國證監會的整體工作部署,上交所制定發布三項主要業務規則,分別是《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REITs)業務辦法(試行)》(以下簡稱《業務辦法》)、《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REITs)規則適用指引第1號——審核關注事項(試行)》(以下簡稱《審核關注事項》)、《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REITs)規則適用指引第2號——發售業務(試行)》(以下簡稱《發售業務指引》)。這三項規則的正式發布,標志著上交所推進基礎設施公募REITs試點工作取得階段性進展。
2020年4月30日,中國證監會、國家發展改革委聯合發布試點通知,正式啟動基礎設施公募REITs試點工作。上交所高度重視,第一時間成立領導小組和工作小組,從市場發展、業務規則、技術開發、內部規程、產品運營和綜合新聞等6個方面做好部署,全線推進。目前,上交所已儲備了多單優質項目,技術系統也將于近期準備就緒。規則起草方面,上交所堅持問題導向,經過多輪專題研討和公開征求意見,在借鑒國際實踐的同時,充分尊重我國市場發展規律和實際需要,著力打造“簡明友好型”的REITs業務規則體系。
本次發布的三項規則主要明確了基礎設施公募REITs的業務流程、審查標準和發售流程,對市場參與主體有較強的規范和指導意義。其中,《業務辦法》主要對上市審核、發售、交易、收購及信息披露等業務全流程進行規范,在征求意見稿的基礎上,進一步簡化申請文件要求、優化交易機制、完善項目收購及權益變動的相關要求。《審核關注事項》主要對審核關注事項及要點進行說明,明確申請條件和標準,在征求意見稿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基礎設施項目合規、現金流、運營年限等相關要求。《發售業務指引》主要對發行詢價、定價、配售等事項進行規范,在征求意見稿的基礎上,進一步優化了擴募方式、網下投資者的合格條件等相關規定。三項業務規則發布后,上交所將同步做好規則解讀、宣傳、培訓和投資者教育等工作,并在上交所官網上線“基礎設施REITs專欄”,方便市場參與者了解熟悉規則要求,確保基礎設施公募REITs規則平穩落地實施。
推動公募REITs試點是落實國家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關鍵抓手,也是自覺站位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和融入新發展格局的重要舉措。公募REITs能有效盤活存量資產,帶動增量投資,形成良性投資循環,降低企業杠桿率,提高直接融資比重,推動資本市場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同時,公募REITs為投資者提供除股票、債券、基金和衍生品之外新的大類資產配置類別,填補了當前金融產品空白,豐富了資本市場投資工具,拓寬了社會資本投資渠道。建設公募REITs市場,需要市場各方一道,齊心協力,扎實推進。
下一步,上交所將按照中國證監會的統一部署,本著“時不我待、只爭朝夕”的精神,全力以赴抓落實,戮力同心謀發展,重點做好項目跟蹤與服務、市場就緒、首單保障、交易機制優化和流動性建設等工作,全力保障首批項目順利上市。同時,上交所也將立足市場組織者、服務者的功能定位,協同地方政府、發起人、基金管理人和計劃管理人等,共同研究解決基礎設施REITs試點過程中的新情況、新問題,持續推動REITs市場長期健康發展。